原身也是个爱美色的。
这一点,在她认识杨志义时,表现得尤其明显,两人初初相识的时候,真的就是很正常的大小姐捧戏子。
居高临下的砸钱,态度轻蔑地喜欢……
那模样,跟她喜欢外国奢侈品一样,就是当个玩意儿,当然,后来,杨志义格外会奉承,格外会谈恋爱,把原身迷得真深爱上了,那是另说。
然而,最初的最初,原身的确足够高傲。
杨志义对此,留下了深深的印象。
大小姐喜欢美色,喜欢被奉承,喜欢被男人捧着哄着,喜欢众星围绕,喜欢玩‘女王和舔狗’的游戏。
但,民国时期的男人,大多都是本能的大男子主义,哪怕经过高等教育,甚至留过洋的人,喜欢的女子也是有知识,有文化,有思想,有共同语言那种。
谁家高才生能接受‘大小姐和狗’的设定啊!
尤其自己得当狗!
他们也看不上原身这种,怎么形容呢?就是特别肤浅的已婚妇女,所以,这么多年了,杨志义从来没担心过,有人谁把萧娆撬走!
毕竟!
谁能比他舔?
杨志义一直相当自信,然而今天,他突然明白了,他也是有对手的。
那就是……
同行啊!
只有同行之间才是赤裸裸的的仇恨,那些年轻俊美,体力不凡的同行们,那些20来岁,‘花期将过’,急着找饭票的同行们!!
对比脑满肠肥,又不能娶他们当姨太太的男人来说,萧娆,漂亮多金,不爱打人,好伺候好服侍的萧娆,是个多么绝佳的选择。
当年,他不就是看中这点,所以才拼命博了一博吗?
杨志义脸色刷的一下就白了,这些年,他刻意在萧娆面前表现出,自己很介意从前的身份,不愿意她去戏班的意思,萧娆爱他,便也断了听戏这项爱好,毕竟,她也不是票友,纯粹就是看脸~
断了就断了,她也能去玩别的。
结果,现在她去了!